山東煙臺,狗傷市民在海邊遛狗(視覺中國/圖)
近日,人引四川崇州一女童在小區內被未拴繩的發熱烈犬撕咬致重傷,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議人烈犬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寵還處這一事件將人與狗的諧共生存沖突推至社會關注的焦點,并引發廣泛討論:惡狗撲來時如何防衛、狗傷應對寵物傷人有哪些法律依據、人引如何文明養犬……《南方人物周刊》就這些熱點話題采訪了多位律師和犬類行為專家。發熱
2021年2月的一個深夜,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寵還處何晴(化名)在小區內遛狗,突然被一只沒牽繩的諧共德國牧羊犬(俗稱“黑背”)撲倒在地。黑背一口咬向何晴的狗傷左臉,撕開了一個口子,人引頓時鮮血直流。發熱此時,黑背的主人才匆忙趕到,立即與何晴丈夫一起把她送到醫院。
治療間隙,何晴丈夫要求黑背主人手寫了一份情況說明,交代了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經過,并附上簽名——這份文字記錄成為后續法律訴訟的關鍵證據。
黑背主人雖然在第一時間承認了事實,但后期又反悔了,矢口否認自己家的狗咬傷何晴的事實,對外聲稱何晴是被她家的狗(比熊犬)咬傷的,并且拒不支付包括醫藥費在內的任何費用。無奈和氣憤之下,何晴決定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了訴訟,并聘請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的王延冬律師作為其代理律師。
王律師調取了小區和醫院監控等關鍵視頻記錄作為證據,連同被告手寫的情況說明及其他證據一起遞交給法院。最終法院判定原告何晴勝訴,被告需支付原告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15000余元。
王律師特別提到了5000元的精神撫慰金,“這類侵權案件的賠償金額通常并不是很高,但如果侵權方對責任過錯不認可或者態度極差的話,會造成被侵權人心理的創傷。我特意在訴訟請求中增加了精神撫慰金的訴請,因為我的當事人是一名女性,受傷的又是在面部這么一個重要的部位,要經過縫合和長時間的修復、整形的過程,這種創傷給一位女性造成的心理影響是不可忽視的。最終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訴請,這筆精神撫慰金給我的當事人帶來了非常大的心理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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