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攤面積的老話論再存廢爭論,已多次上過全國兩會。題上攤面 (視覺中國/圖)
又一次,熱搜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的商品提案被提交至兩會。
2022年3月6日,房公廢爭全國政協委員、積存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洪洋提案提及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老話論再該話題迅速升至微博熱搜榜第一,題上攤面引發廣泛討論。熱搜
事實上,商品取消商品房公攤的房公廢爭建議與提案已然是歷年兩會的“老面孔”。據新華社報道,積存早在2011年,老話論再全國人大代表林燚就曾建議取消公攤面積,題上攤面與國際接軌;2016年,熱搜全國人大代表柳樹林再次提出,公攤面積非常不透明,其中有很多貓膩。他建議,國家應明確商品房出售時按套內面積計量;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更是在2019、2021兩年都提案取消公攤;2020年,全國人大代表、資陽市副市長劉廷安則建議保留公攤,但應對現行公攤政策與規定做出改變。
時至今日,國家相關部門并未新出臺調整商品房公攤面積規定的政策。
為此,南方周末記者采訪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建筑專家,梳理其建議提案材料,試圖呈現廢除、改變及維持現行公攤政策的爭論及背后的原因。
最初,周世虹對于商品房公攤面積的思索,來源于他作為律師經手的多起商品房糾紛案件。
周世虹說,因公攤面積引起的糾紛,在多年前便已經非常普遍。許多類似糾紛中,購房者并不認可開發商所聲稱的公攤面積。“買了一百平方的房子,但實際上一看就覺得比自己想象得要小多了。”他說。
公攤,即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根據《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2000),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有: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另外,公有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