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學副校長強奸未遂案引起熱議。副校非親lexrvulescu丨500px丨視覺中國丨圖
2024年4月25日下午,長涉甘肅省臨夏縣一小學校園內,強奸副校長馬某與六年級女生王小惠(化名)走進了心理咨詢室。女生大約10分鐘后,未遂為何兩人走出咨詢室。可知
這是樣判改變馬某命運的10分鐘。當天放學后,小學細節王小惠即向母親告知,副校非親自己被馬某性侵。長涉很快,強奸這一信息也被反饋給學校老師及校長。女生當日22時許,未遂為何校長報案。可知次日,馬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8月29日,該案一審宣判,認定馬某強奸未遂,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馬某對判決結果并不認可,提起了上訴。其二審辯護人湯弘揚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會見時,馬某堅稱沒有試圖性侵或猥褻王小惠。他認為,法院一審判決的主要依據是王小惠的陳述,在案證據難以證明馬某有犯罪事實。
該案件的情況經媒體披露后,引發網友熱議。在一位曾代理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律師看來,此類案件的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定罪標準通常較低,結合案發經過是否自然等因素,排除誣告、陷害后,法院基本都會采信被害人陳述。
根據一審判決書,53歲的馬某作為副校長,也是六年級一班的道德與法治課教師,無前科。17歲的王小惠為該班學生,自出生后一直未報戶口,沒有按規定年齡入學。直到2018年,她才補報戶口和到小學注冊報到。
臨夏縣人民法院認定,2024年4月19日,馬某添加了王小惠的微信,并與其在微信上聯系過兩次。4月25日下午道德與法治課時,馬某組織學生在操場上自由活動,其間與王小惠及數位女生閑聊。隨后,馬某與王小惠一邊聊天,一邊進入教學樓一樓的心理咨詢室。
進入咨詢室后,王小惠在馬某的多次要求下關上了門。隨后,馬某一邊向其介紹室內設備及其用法,一邊用手摸王的多個身體部位。王小惠欲借故離開,馬某將100元錢裝在王的褲兜內,要求不要將此事告訴他人。隨后,他欲與其發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