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松齡的被判父母和妻兒,羅文文為左一。無期位妻南方周末記者吳小飛攝
2025年1月,訴訟農歷小年,買賣四川省資陽市大街小巷張燈結彩,氣槍而在雁江區一戶人家的被判團圓飯桌上,雖然親朋會聚,無期位妻氛圍卻異常壓抑。訴訟
過去的買賣十二年,這樣的氣槍場景在這個家不斷重演。
2013年9月,被判當年28歲的無期位妻易松齡,因犯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判無期徒刑。訴訟他買賣的槍支,是發射BB彈的氣槍。在樸素的公眾印象中,大多認為這是玩具槍或仿真槍。
2010年,公安部在涉槍鑒定工作中規定: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槍口比動能不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單位同下)就可以認定為槍支。這比此前的16下調近9倍。認定標準的驟降,使得一些仿真槍或玩具槍的關聯人員陡然成為涉槍案主體,對他們的定罪量刑,曾幾度引發廣泛爭議。
2018年,兩高對涉槍爭議案作出批復。綜合多位法律人的敘述,低比動能氣槍的定罪量刑大幅趨緩,很少再有無期判決。不過,2018年之前相關案件的量刑,雖有改判案例,但大多難以變更。
易松齡涉槍案恰好發生在“歷史時期”。
易松齡被抓時,孩子尚未出生。十多年來,在圍墻內外,易松齡夫婦不斷上訴、申訴,盼望一家人能夠早日團聚。
易松齡妻子羅文文(化名)至今清楚記得2012年4月24日的每一個細節。那天天氣晴好,午飯過后易松齡像往常那樣從家中倉庫帶走幾把仿真槍,要去4公里外的曹某霜家送貨。自懷孕后很少出門的羅文文,那天突感心緒不寧,也跟著一起前往。
羅文文介紹,2011年7月,易松齡來到樂山為某快遞公司開拓市場,彼時曹某霜與其女友居家運營了幾家淘寶店鋪賣玩具用品,是易松齡的重要客戶。2012年初,易松齡為了穩定客戶,應曹某霜的邀請,開始參與買賣仿真槍的生意。
對于合作始末,易曹二人說法不同。易松齡供述,當時曹某霜主動找到他,讓他負責進貨,曹負責賣貨,自己從中每支賺二三十元的差價,進貨的商家和運費均系曹某霜提供,自己屬于協助買賣。
而曹某霜交待,因其經營的玩具店,常有客戶要買仿真槍,自己為了規避網絡上良莠不齊的賣家的行騙風險,所以讓利易松齡,由易負責采購,自己只是易的下家,至于易的進貨渠道何來,自己不得而知。
2025年1月23日,南方周末記者在樂山市見到已經出獄的曹某霜,當提及此前易松齡因何參與仿真槍買賣時,曹表示:“我怎么知道他為什么要賣槍。”
“那天我們到了他(曹某霜)家之后,一進門就是滿屋子便衣,看我們帶著玩具槍來,他們就立馬把易松齡給按住了,然后易松齡就說我們家里還有一些,讓我帶著警察去取。”羅文文回憶。
隨后,羅文文從屬地派出所了解到,這些便衣是浙江省溫州市的警方,他們通過網絡獲取了仿真槍買賣的信息,順藤摸瓜找到了曹某霜,而易松齡去送貨,“恰好送上門了”。
當年4月底,易松齡、曹某霜及其女友被溫州警方帶離樂山,開啟了漫長的涉案歷程。當時剛滿20歲、學歷高中的羅文文,對于此事絲毫沒有招架能力。“一連好幾天我整個人都是懵的,我們兩家都是農村人,沒什么人可以幫忙。我身上也沒有錢,肚子里還有小孩,一下子全都砸向我,根本不知道該怎么辦。”
另一方面,羅文文也沒有預料到事情的嚴重性。在她印象里,這就是玩具槍,子彈是塑料BB彈,有的外包裝還寫著年滿14周歲可用,即便有問題,最多是行政處罰。然而事后她在網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