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圖)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同以往一樣關注婦女兒童和勞動者的政協權益保護問題。“離婚冷靜期”是蔣勝靜期她的長期關注重點之一。
自2021年民法典正式實施以來,男建離婚冷靜期制度引發廣泛爭議。議刪第1077條款規定,除離夫妻協議離婚需經歷30日冷靜期,婚冷期滿后需雙方再次共同申請方可辦理離婚。條款
5年前,全國審議民法典草案是政協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議程之一。彼時,蔣勝靜期身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男建蔣勝男,就建議刪除民法典草案離婚冷靜期的議刪相關條款。
她認為離婚冷靜期是除離“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埋單”,后來民法典通過,婚冷保留了離婚冷靜期條款。如今離婚冷靜期制度運行5年,每年都有人問她,“蔣老師,今年要不要再提一下(離婚冷靜期的問題)?”
她在今年提交的提案中再次呼吁,刪除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條款。
南方周末:我注意到,2020年你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就曾建議民法典草案刪除“離婚冷靜期”,時隔5年,為何又重新提出類似意見?
蔣勝男:當時民法典還沒有出臺,我提出的建議是希望能夠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等到民法典在2021年出臺時,又有很多人希望我再次提出這個問題。但我也知道,新法出臺后,通常三到四年內不會做修改。所以我想,先等等,觀察一下三年內大家的反應。
那么,從2021年到現在,每年兩會期間,都會有人找我反映關于離婚冷靜期的問題,也會有人把我之前提的那個建議翻出來到處傳。今年又有不少人把之前的建議轉來問我:“蔣老師,今年要不要再提一下?”
再加上離婚冷靜期條款實施中出現了一些不太好的現象,我覺得還是應該提一下。即便今年提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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