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門廉政公署7月4日消息
廉政公署接獲澳門大學教授實名舉報
指其博士生意圖行賄
以爭取在撰寫論文前
需提交的澳門開題報告獲得通過
并確保能順利畢業
7月4日,澳門廉政公署發布一起澳大博士生行賄案。大學
廉署調查后發現,教授舉報涉案內地博士生獲澳大法學院錄取后,實名生意未能按時提交符合指導教授學術要求的內地論文開題報告,按校方規定,博士倘若學生未能在入學第3年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會被勒令退學。圖行
在限期屆滿前,澳門該指導教授在個人信箱內,大學發現自己贈予該博士生的教授舉報書本內,夾有裝著一疊現金的實名生意紅色信封。該指導教授隨即聯系校方行政人員一同約見該博士生,內地其承認這些現金是博士打算給予指導教授。過去該博士生也曾在入讀澳大后意圖贈予指導教授數千元購物禮券,圖行但被嚴正告誡及拒絕。澳門
澳門廉政公署表示,該博士生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行賄罪,廉署已把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