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鷹潭中院開庭審理吳敏案。鷹潭因被(受訪者供圖/圖)
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的中院碩士研究生劉賽連被該校學術委員會認定學位論文存在抄襲,構成學術不端。副院
此時,長被抄襲她碩士畢業已經18年。認定她的論文另一個身份是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舉報
劉賽連被舉報,占坑辯護源于鷹潭中院審理的鷹潭因被吳敏案。吳敏是中院一名退休干部,鷹潭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將吳敏訴至鷹潭中院,副院劉賽連為該案審判長。長被抄襲
但是認定,法院因該案的論文辯護人問題飽受詬病。在吳敏家屬已經委托外地律師的情況下,鷹潭中院仍然為吳敏指派法援律師,且始終未允許家屬委托的律師介入辯護。
于是,一名案外律師發現了劉賽連涉嫌學術造假的線索,繼而舉報至南京大學。
2024年6月10日下午,舉報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賽連論文造假的律師金磊,收到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秘書處發來的郵件。
郵件稱,被舉報人學位論文存在抄襲,構成學術不端。
2024年1月25日,金磊向南京大學舉報,劉賽連在該校就讀其間存在論文抄襲造假行為。公開信息顯示,2004年2月至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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