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賣課賣藥石家莊,高職告上一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會。兩年圖文無關。實習生(視覺中國/圖)
“學校說不去實習就沒畢業證。畢業結果我被安排去藥店賣藥,學校還有同學被安排去了超市賣菜、法庭殺雞。賣課賣藥”李明(化名)說。高職告上長期以來,兩年職業教育領域的實習生學生實習存在諸多爭議糾紛,本案近期引起關注。畢業
2022年6月,學校大專畢業一年后,法庭李明以與學校存在“教育培訓合同”糾紛為由,賣課賣藥將學校告上了法庭。
李明是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人,2018年9月考入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就讀商務管理(三年制高職)專業。2019年7月,李明和同學按照教學要求前往與學校合作的公司去實習。但他沒想到的是,實習內容是“賣藥”“賣菜”“殺雞”。
李明認為,在實習的兩年中,學校沒有提供任何與所設專業相關的教育服務,且要求的兩年實習期限違反了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因此,他要求學校退還繳納的學費一萬元。
2022年12月,本案開庭審理。校方代理律師辯稱,基于法律規定,學校與學生屬于管理與被管理的不平等關系,并非平等主體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關于教學模式、是否存在違法安排實習的爭議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調整范圍,學生無權以學校未提供教育服務內容、違法安排實習為由主張違約責任。
距離開庭已過去6個月,李明還在等待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