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家事湖南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撫養權變更糾紛,變國并針對監護人監護失職的事首情況,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生效后的份家發出全國首份家庭教育令。 (天心區人民法院/圖)
2022年1月6日,庭教湖南高院發布了一段視頻。育令依法一位流著淚的照進母親,從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手中接過一份名為“家庭教育令”的現實裁定。這位母親被要求,家事在未來一年的變國時間里,每周至少與女兒學校的事首老師聯系一次,并且不能讓女兒單獨與保姆居住。份家發出
這是庭教中國首份家庭教育令(以下簡稱“教育令”)。此時,育令依法距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照進生效剛剛過去五天,中國家長們意識到,“依法帶娃”已然照進現實。部分自覺對孩子疏于管教的家長,甚至流露出對觸犯法律的擔憂:下一個收到“教育令”的,會不會是自己?
天心法院樂見“教育令”引發的關注,該院院長周丹在一檔電視采訪中提到這份教育令肩負的三個職能:規范、警示和宣示。“把‘教育令’當成一面鏡子,全國的父母都可以照一照。”
在此之前,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試點和落地已在一些省市悄然進行。2021年10月,在一起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的案件中,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就向女方家長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以下簡稱“指導令”),并派出家庭教育指導師,建立跟蹤回訪檔案。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當日,一名未成年罪犯的父親收到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的“指導令”,被要求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內容包括“如何幫助未成年子女重新認識自我并盡快改正錯誤”。
更多亟需討論的問題一一顯現。不遵守裁定,該怎么辦?這個立法過程中未解決的問題,曾被一些學者視為遺憾。“教育令”裁定的是,可能“予以訓誡、罰款、拘留”,如果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教育令”和“指導令”的期限也沒有統一標準,“教育令”暫定為一年,而在發布了三份“指導令”的敘永縣,當地婦聯副主席堯冰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通過指導站綜合評估后,效果好,就可以終結。”
“家庭教育促進法從第一稿到出臺,很多懲戒性的措施已經做了淡化。但我們也希望通過‘教育令’‘指導令’讓家長意識到,如果家庭教育沒做好,國家是要管的。”北京師范大學兒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邊玉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天心法院發出的“教育令”,是一份民事判決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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