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壟斷法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時隔 (視覺中國/圖)
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年反反壟斷法,時隔十四年后再修。壟斷
2022年6月24日,法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反壟斷法的此成長牙決定,新法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時隔2021年10月,年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壟斷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壟斷
受訪專家均用“與時俱進”評價新反壟斷法(下稱新法)。法重新法全文8466字,此成長牙延續原有的時隔八個章節,增加24處,年反修改條文10處,壟斷在加強行政壟斷監管、法重平臺經濟的此成長牙反壟斷規則適用、完善壟斷協議認定、經營者集中審查、法律責任等方面有所創新。
新法還進一步明確,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旨在制定與實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規則,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從實際效果來看,它是一次中修。不激進,也不保守。”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孫晉向南方周末記者評價,新法展現出清晰的問題意識和實施導向,會令今后反壟斷執法工作更為穩健、務實。
新法總則部分的第四條,增加了“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原則”的表述,在此前一審草案并沒出現。孫晉表示,這兩大基本原則的加入體現國家將新法作為“經濟憲法”的決心。
在孫晉看來,新法修訂發生在市場經濟從初級階段發展至高級階段的重要歷史節點,這是修法的一項重要背景。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到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市場決定論,再到現在對市場經濟提出“市場化、法治化”的目標,為發展市場經濟提供了更強的制度保障,也將對新法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一項重要的修法背景是,市場經濟轉型面臨兩大主要難題,一是行政性壟斷,目前正處于對這個計劃經濟最后堡壘攻堅的階段;二是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新型壟斷問題,當前正處于數字平臺從自由無序競爭到壟斷頻發的關鍵時期。“新法盯準了這兩大重要問題,做出立法上的突破。”
針對行政性壟斷,新法在第五條增加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條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主要針對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新法第五章規定了行政性壟斷的具體違法形式,新增的有通過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