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下午,醉駕遼寧阜新交警在街頭篩查過往車輛,將成打擊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歷史(人民視覺供圖)
2023年12月18日下午,更輕許多律師的松緊不一朋友圈都被一件事刷屏:最高法、最高檢、重者更重公安部、處罰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醉駕意見》(下稱“意見”)。
這份意見調整了醉駕入刑的將成標準,規定“對情節顯著輕微、歷史危害不大,更輕不認為是松緊不一犯罪的,不予立案”。
自2011年醉駕入刑后,關于是否要進一步提高醉駕的入罪門檻或是否應該取消醉駕入刑的討論一直未停。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李翔認為,這份意見并未放松對醉駕的處罰,仍堅持了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的入刑標準。在他看來,意見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根據具體情節“輕者更輕,重者更重”。
醉駕時,什么情況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意見明確規定了4類情形:血液酒精含量低于150毫克/100毫升;出于急救傷員等緊急情況,且不構成緊急避險;因挪車、停車入位等短距離駕車;由他人駕駛至小區、停車場等后短距離接替駕駛,或為了交由他人駕駛,自小區、停車場等場所短距離駛出。
此外,意見中也增加了從重情形,包括駕駛校車、駕駛重型載貨汽車、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等。而2013年版意見中規定的從重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無證駕駛、嚴重超員、超載、超速等外。
2023年12月18日,意見發布當天,“兩高兩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提到,這份意見更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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