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圖)
從2019年到2022年,護人會走有兩起關于人臉識別信息的臉信案件備受關注。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息們向裸被告是護人會走浙江省杭州市某野生動物園。當時原告辦理年卡,臉信收到動物園通知,息們向裸要求必須通過人臉識別才能入園。護人會走
一審法院判決動物園刪除個人信息,臉信并把年卡里剩余的息們向裸錢還給原告;但這份判決同時肯定,人臉識別設施符合必要性原則,護人會走承認了這種做法的臉信合法性。原告提起上訴,息們向裸被駁回,護人會走后來提起再審,臉信也被駁回。息們向裸(詳見南方周末報道《“人臉識別第一案”二審宣判,勝訴的郭兵為何“很失望”》)
第二起案件的判決發生在2022年5月中,天津一位居民因為自己居住的大廈只能“刷臉”進門而起訴了物業公司。他二審勝訴,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令物業刪除他的人臉信息,并提供替代的通行驗證方式。(詳見南方周末報道《不“刷臉”不能進樓,他起訴物業勝訴了》)
2022年6月14日,以這兩個案件為引子,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進行了名為《網絡時代個體的匿名性何以重要》的演講。這是2010年成立的“中德刑法學者聯合會”線上講座系列的第三場,主題與個人數據保護相關。
在演講中,勞東燕介紹了中國現行的數據保護法律體系,分析了網絡數字技術對傳統公域、私域分界的影響,并提出從“匿名性”視角出發進行隱私保護。
“匿名的反義詞是可識別性,(匿名)可以不順從、可以有自主性。”勞東燕說,“匿名”的重要性,就在于在眾人之中不被識別。她舉出了不同例子來說明保護私領域的必要性——健康寶人臉識別與公交系統打通,遍布每個角落的攝像頭和人臉識別系統,“如果這樣推行下去,你只有在家中的行為才能不被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