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紫光趙偉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紫光集團原董事長趙偉國貪污、集團為親友非法牟利、原董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事長損害上市
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8年至2021年,國貪公司被告人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親友職務便利,與特定關系人李祿媛共謀,非法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牟利公司低價購買原本應當由紫光集團購買的通州商務園項目房產,獲取房產溢價利益,背信非法占有國有資產4.7億余元。利益2014年至2021年,案審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等的開庭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紫光趙偉盈利業務交由李祿媛等特定關系人經營,或者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向李祿媛經營管理的集團公司購買代建管理服務,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8.9億余元。原董2019年,趙偉國還指使其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營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4645萬余元的損失。檢察機關提請以貪污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趙偉國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趙偉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趙偉國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社會各界群眾代表20余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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